“山寨证书”专项治理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具有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明确“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目前人社部门推行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主要有三种: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然而,一些机构和单位在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中存在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收费、故意混淆概念误导欺诈等情况。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技能人才评价秩序,规范技术技能人才评价行为,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相关机构名单、评价职业及咨询电话。
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主要内容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2021年11月,人社部调整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其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13项。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查询地址: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12/t20211202_429301.html
由人社部门发放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地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点击上方“查询服务”栏目,搜索“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指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
截至2024年6月底,苏州市共有评价机构1998家,其中1951家企业、23家职业院校、2家本科院校、15家市级社会评价机构,7家县(区)级社会评价机构,另有34家省级社会评价机构在我市设有64个考点,实行动态更新。社会评价机构可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劳动者开展评价活动,机构名单及其相关信息见附表(苏州市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更新至2024年6月))。
可面向社会的苏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职业(工种)共计100个,相关职业(工种)清单见附表(可面向社会的苏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职业(工种)目录(更新至2024年6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点击上方“查询服务”栏目,搜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指依据经国家审核备案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能力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技能鉴定活动。本着“市场需要、考生自愿、促进就业”的原则,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查询地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点击上方“查询服务”栏目,搜索“专项能力证书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山寨证书”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69820095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69820597
市培训指导中心:67868050
市技能鉴定中心:65238132
市专技人员服务中心:69820598
市人事考试院:6510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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