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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业特岗补贴办事指南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1-15 13:46   访问量:

一、事项简述

对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与在育婴、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月子保姆、家宴制作、营养配餐岗位工作的劳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机构,家政从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或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培训合格证的,按4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家政服务机构特岗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且不得与其他政府机构特岗补贴或公益性岗位同时享受。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实施依据

1.关于印发《苏州市家政服务业特岗补贴和社保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全文

2.《关于调整全市家政服务业相关政策的通知》,全文

五、服务对象

单位

五、服务范围

实行属地管理,单位参保地。

六、办件类型

即办件

七、办理时限

立即办结。

八、办理条件

员工管理制的家政服务业企业(经营范围中含有育婴、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月子保姆、家宴制作或营业配餐的相关内容)招用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登记证书或人社部门核发的培训合格证家政服务人员从事育婴、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月子保姆、家宴制作或营业配餐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

九、申请材料

1.苏州市家政服务业两项补贴申请表

2.苏州市家政服务业两项补贴告知承诺书

3.苏州市家政服务业两项补贴人员调整花名册

十一、办理机构及地点: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6楼社保就业服务大厅窗

十二、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三、办理途径

现场办理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咨询查询途径

0512-69820415、0512-69820416、12333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12333

十七、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通过(确认)通知形式:回执

十八、申请表格

苏州市家政服务业两项补贴申请表

苏州市家政服务业两项补贴告知承诺书

苏州市家政服务业两项补贴人员调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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