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位管理规定:
1.禁止在标准展位的展板及展架部位使用泡沫双面胶,违者予以处罚。
2.设摊单位布置展位时,不得在展板和展馆的地面及建筑墙面打孔、刷漆、刷胶、张贴、涂色,不得损坏展馆内一切设施,如因设摊单位造成展板和展馆建筑损毁、损坏、缺陷的,一切清洗、维修、赔偿费用由设摊单位承担。
3.未经允许,禁止拆改标摊展位内的配置或擅自嫁接。
4.标准展位内提供的500瓦插座,只可接驳于电视、电脑,严禁用于机器接驳及照明接驳;
二、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展位,展馆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公安消防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设摊单位在参展期间,注意展位物品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的安全,贵重物品及危险品样展品请加强现场管理,谨防遗失。
四、外带食品严禁带入场馆,馆内严禁吸烟。
以上未尽事宜详见《苏州国际博览中心场馆管理制度》,解释权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