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关爱全市党员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八项细则》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2-14 14:19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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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保专〔202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励关爱全市党员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八项细则>的通知》(苏组通〔2020〕3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现就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经历列入重点业绩,优先考量。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二、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并获得市级、县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以上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直接认定或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为确保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职称申报材料,其本年度的职称申报递交不设截止时间,做到应收尽收。

四、其他与防疫相关的工作业绩列入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附件:疫情防控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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