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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热点云锦集27|高温津贴何时发?是否纳入工资总额?

时间: 2023-07-21 10:14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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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先生是单位人事,来电咨询今年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


2.聂先生从事室外高温作业,想了解哪几个月需要发放高温津贴以及具体发放标准?

答: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3.何女士是办公室文员,来电咨询发放高温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长期在办公室工作是否应该发放高温津贴?

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


4.徐先生咨询若当月只有5日为高温天气,当月的高温津贴应该如何发放?

答: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


5.小程在单位做兼职,每天的工作时间是3小时,询问非全日制员工是否可以享有高温津贴?

答: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可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6.孔女士是单位法人,近期给员工大批购置了劳保、防暑用品,想咨询单位是否可以发放防暑用品代替高温津贴?

答:不可以,根据《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7.吴先生来电咨询最低工资是否包含高温津贴?

答: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8.小张是单位财务,听说这几个月要发放高温津贴了,想咨询高温津贴是否纳入工资总额?

答: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并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9.吴先生是建筑工地工人,想了解高温天气工地应如何安排工作时间?

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含40℃),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10.王先生是产线上的员工,近期车间室内温度已达到40多度,单位未依法给职工发放高温津贴该如何维权?

答: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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