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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E课堂84 | 个体工商户招用的帮手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吗?

时间: 2022-12-15 09:27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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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情景模拟:

小王是个体工商户,因经营需要,招用了两个帮手为其工作,现前来咨询是否需要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行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第八条本省行政区域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

(一)各类企业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

(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雇工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依照国家和本省其他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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