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 2020-01-15 15:52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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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在市人社局党委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十个坚持”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抓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法治宣传、加强政策研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信用管理,开展执法监督,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市局被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被确认为“2018-2019年度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19年初被授予“苏州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及2个单项工作优秀单位荣誉。苏州市人社主题公园(劳动公园)被确认为苏州市第八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党建引领,推动法治人社建设。

1.法治人社建设再上新台阶。2019年局党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法治人社建设,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系统强化党对法治工作指导。市局先后制订出台《苏州市人社系统“法治人社”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苏州市人社系统行政争议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市人社局关于完善各类专家库运行工作制度的意见》等。2019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就制订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各市(县)区均自觉按期完成年内2次报送法治人社建设情况报告,“法治人社”氛围日趋浓郁。

2.普法宣传培训再有新作为。一是强化自身学习培训。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班子成员集体学法达到4次。指导各地人社部门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活动,2019年11月举办了2019年人社系统法治思维能力和基金监督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市法治知识竞赛、全系统法律知识测评及人社技能比武活动等。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切实履行普法宣传责任。以党建引领推动普法宣传,局机关各党支部先后组织24次进企业、进街道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相关部门编撰了《劳动关系实务袖珍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口袋书》《苏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口袋书》《工伤保险实用手册》等政策宣传材料,免费向企业和群众发放11.6万册。同时,我们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2019年“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设置智能机器人与人工客服相结合的“苏小妹”智能客服功能,解答群众问题已达50.05万个,有效率达91%。12333服务热线解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释疑5716件。

(二)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政策研究。

3.开展调查研究再现新亮点。年初我们就印发了《2019年度调研课题的通知》确定32个调研课题项目,其中重点课题6个。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推动以“三听两问”“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调研,《以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助推苏州高质量发展》等6篇调研论文高质量完成,并开展了成果交流。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组织的“2019年全国人事人才研究主题征文活动”中,我局推荐的《创新完善苏州人才服务体系的实践与思考》等4篇论文分别获得3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治苏州建设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文活动中,我局推荐的《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作用》一文获得优秀奖。

4.疑难问题研究再有新突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程序起草修订《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市局先后向各级各部门征集人社领域疑难法律问题98个,并组织专题研究,形成统一意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学专家、法律顾问智库作用,通过组织专家论证或专题研讨分析问题,解决矛盾。2019年市局召开法律问题研究论证会15次,向法律顾问征集局各类文件、合同、协议法制审核意见49份;对《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修订草案等6个重要文件提出法律建议;对2个法律问题请示研究答复。

(三)以行风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5.便民服务水平再有新提升。一是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在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将13项业务纳入告知承诺制事项,6月省人社厅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后,进一步把告知承诺制向就业、社保、人才引进等领域延伸,到目前,已惠及10万多人次。二是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将精简群众提交办事材料或证明材料扩大到136项,有效减轻了办事群众整理收集材料负担。三是不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2019年7月,再次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下放基层,基本实现行政许可属地办理,并将人社部门70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时限全部缩短50%。四是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的“三集中、三到位”。将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办理的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集体合同审查等4项业务纳入行政审批综合窗口。五是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目前人社部门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已100%实现可在线申请,96.9%的行政审批类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省厅目录内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率达到100%。六是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全市通办。2019年8月,我们会同行政审批局积极推动人社业务“一网通办”,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查询等13项业务纳入试点,已基本开通通办。同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6.信用信息运用再有新拓展。市局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人社诚信一体化方案,梳理诚信人社信用信息目录,整合相关信用信息,同时积极做好“双公示”等信息推送。年内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条,未产生行政处罚信息。2019年累计向市信用平台推送参保缴费、失业认定、法人红名单等信息1390余万条。就稳岗返还、劳动保障A级企业评定等事项向市信用管理部门申请信用审查11批次,共审查用人单位696家。落实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年内新评或继续确认1696家苏州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35家企业获评苏州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8年度,4638户企业获得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称号。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45起,纳入黑名单29户。加强个人诚信建设,梳理人社部门涉及的个人信用“桂花分”项目12项。

7.政务信息公开再建新机制。一是不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要信息的主动公开。截止12月中旬,已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64条。在局网站开设相应专栏,将公众关心的政策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回应和公告,局网站新增4个专题。二是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对人社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活动,及时组织相关新闻媒体、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细化人群分类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2019年市局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7次,发布新闻通稿186篇,同时做好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活动。三是持续完善“苏州人社”新媒体平台服务宣传功能。全面完成“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提档升级三期工程。截止2019年12月,上线服务功能超120项,关注用户超88万人,比2018年底用户人数翻一番。四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止12月中旬,市局按期答复公民信息公开申请21例。

(四)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8.规范执法再出新举措。一是严格执法资格。市局把规范执法资格作为促进依法行政重要手段,组织局机关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行政执法证领证培训、考核,目前市局已有60人按规定取得省执法证或部监察执法证件。二是严格案件法制审核和评查。市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理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先后按规定审核案件9件,对存在瑕疵案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在全市开展人社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下放事项调研,共评查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97份,查找薄弱环节,规范执法行为。

9.执法为民再出新成效。一是劳动保障监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专项检查7次,“双随机”抽查检查15945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6917户;为2356名职工追发工资等待遇2499.7万元;为3485名职工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948.39万元;行政处罚(处理)133件,处罚(处理)金额277.9万元;调解简单劳资纠纷2973件,调解成功率保持99%以上;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761家;查处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案件9起。查处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5件。二是全市两级仲裁机构和各类调解组织共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9543件。仲裁机构立案处理19950件,结案率为95.36%,其中一裁终局42.3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为77.13%,提高了3.8%。全市共立案处理集体争议370件,其中50人以上重大集体争议案件37件。通过调解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共为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3.95亿元。三是市局会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技能人才引进落户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核查用人单位45户,38户擅自变更经营地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对6户进行警示约谈,上门检查4户。47户用人单位主动撤销申报76人。

(五)以防控为重点,加强行政争议案分析研判。

10.行政争议案件总量再有压减。为有效控制行政争议多发势头,2019年市局建立了《苏州市人社系统行政争议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将年度统计改为季度统计,优化统计方式,实施动态管理,并建立败诉案件整改报告机制。运行一年来各地基本能够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为动态掌握行政争议发展趋势提供参考。市局强化对复议案件审查,对存在程序、证据瑕疵案件责令整改,2019年整改案件6件,复议中成功调解2起案件,为职工争取合理诉求标的30万元。并指导各地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控制行政争议案件发生。张家港、昆山、吴江、工业园区等地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案前分析研判,案中沟通协调等方式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取得较好效果。吴中区通过把好调查举证质量关,控制案件多发。通过各地共同努力,截止11月末,2019年全市人社系统行政争议案件总量446件,较上年同期下降11%。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更加艰巨。2019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治人社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法治人社各项制度逐步完善,“放管服”改革举措亮点突出,行政争议多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人社部门如何贯彻落实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重要民生部门和执法机构,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政策研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至关重要。从各地法治人社建设情况报告看,很多地区对形势分析和问题研究不够深入,下一步工作方向针对性不够强。加之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法治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矛盾更加突出,任务更加艰巨。

(二)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更加重要。2019年以来,市局及各地人社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普遍感受到群众对政策法规了解或解读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一旦发现政策解读与执行口径、程序不一致,就可能引发行政争议。2019年一些行政争议案件,均存在地区间或部门间政策执行口径不一现象。因此,我们应当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的同时,提升自身政策法规研究理解能力,规范执行口径。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深刻领会法律法规的立法原意,研究解读地方政策的上位法依据,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三)“放管服”改革任务更加紧迫。省厅人社信息一体化系统工程已经启动,市相关部门审批服务便利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件事”重塑审批流程等新的“放管服”改革要求已发文明确,各项证明材料清理和告知承诺制任务已布置。已落实的改革措施需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事项以及长三角一体化融合不断推进,人社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各地各部门深入研究。各地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划转方式和进度存在一定差距,下放事项监督指导没有完全到位等等问题亟待解决。

(四)执法和执法监督的责任更加重大。随着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以及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和区域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深入,原有执法理念、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如行政许可审批下放或转移职能后,相关执法检查或监督需要跟上。各市(县)区已普遍推行区域综合执法,在实施综合执法地区如何落实人社政策法规的执法监督,各地需要认真思考。

(五)行政争议多样性更加突显。2019年以来,虽然全市人社系统行政争议案件总量依然保持低位,并在上年度下降基础上再次下降11%左右,但案件多样性日趋明显,社保经办、养老审批、信息公开、劳动监察类案件均有案件发生,以前很少涉及的职称评定等也有出现争议。行政争议案前协调机制需要认真研究。相当部分行政争议当事人存在对政策法规误解或片面理解现象,有些当事人是有调解意愿的,只要我们工作做细,案前化解既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更有利于社会稳定。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狠抓制度落实。要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旁听庭审活动制度,落实法治人社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及时制订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公开听证、专家点评、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要建立结对宣传服务互动融合制度,积极推动普法宣传。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疑难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制定课题调研计划,坚持以“三听两问”“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查研究。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决策行为。要优化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智库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助理、公职律师在法律事务中的参与度。要继续广泛征集人社领域疑难法律问题,及时组织研讨,提出解决方案。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四级四同”原则动态调整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范围,梳理告知承诺事项和清单,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材料。根据“放管服”改革新形势,结合省厅信息系统建设要求,高标准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建设。要巩固省厅公布的目录内依申请服务事项100%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平均缩减50%,进一步扩大人社领域“一网通办”项目不少于20个。要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动态梳理监管重点,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应确定监管重点对象和事项。

(四)深入开展诚信人社一体化研究。要在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信用承诺公示流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基础上,开展诚信人社一体化研究,会同市信用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单位、个人涉及人社领域信用评价方案,探索建立诚信评价标准、确定评价规范,拓展信用信息在人社领域的应用范围,提升人社诚信系统和数据实效性、针对性。

(五)深入推进执法监督。要强化执法主体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要强化执法案卷评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执法质量评估机制,提升执法水平和质量。在督促各地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同时,适时开展执法案卷抽查。要督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落实执法计划,按规定报送互联网+监管数据信息。

(六)提升行政争议处理能力。要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分析研判,强化事前协调处置,积极化解矛盾。要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落实败诉案件整改报告制度,深入分析查找败诉原因。要推动建立行政争议事前调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压缩行政争议案件。2020年行政争议案件总量力争再压缩10%。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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