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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2-05-17 17:00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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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保障对象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其个人分账户有余额的,余额处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根据省统一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策前后衔接,我市研究制定了《苏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余额处理办法》草案)。现就《余额处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公示之日起30天,即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16日期间,公众如对《余额处理办法》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实施单位

联系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陈莉

联系电话:0512-69820156

电子邮箱:ybc@rsj.suzhou.gov.cn

2.第三方评估公司

联系单位:苏州益星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沁

联系电话:18625134191

电子邮箱:5117959@qq.com

附件:

1.苏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办法(草案)

2.关于《苏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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