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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分       类
人大建议结果
文       号
苏人保办〔2022〕102号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6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2-07-20 13:34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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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基础产业中技能型人才保障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你们的建议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基础性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评价机制;二是建立基础性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优惠政策分级体系;三是提升基础性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生活环境上的获得感;四是让基础性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从工作中获得荣誉感;五是培养大批基础性产业急需的紧缺技能型人才。

一、关于建立基础性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评价机制的建议

一是发布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及技能人员新职业为基础,市人社局通过第三方机构调研,经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研究,得出《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2年目录已于6月7日正式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人社局建立指数研究体系,结合平均招聘成本、平均招聘周期、培训成本等调研分析得出当年目录。目录针对我市产业结构需求,从紧贴数字经济发展需求、服务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夯实生活服务保障根基、传承江南文化中的苏工苏作、践行环保助农新理念五个维度得出数字技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民生服务等领域共108个职业(工种),连续多年将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纳入苏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二是落实紧缺高技能人才扶持政策。《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保就〔2017〕31号)中涉及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落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中涉及的紧缺职业(工种)参照最新发布的《目录》执行。

二、关于建立基础性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优惠政策分级体系的建议

一是强化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根据《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要求,瞄准我市掌握高端技能、具有核心技艺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不足的难题,支持各类企业、院校等面向海内外大力引进高技能人才,给予获评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本人100万元安家补贴,以申报年上一年人才薪酬为基数,连续3年按该基数的50%给予企业总额不超过50万元引才补贴。

二是引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放权激活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权,大力推进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建立完备的职工培训制度、薪酬激励机制的规模以上企业,优先列入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强化对备案企业的指导,引导企业积极培养评价技能人才,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健全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并将工作年限纳入企业自主评价的前提条件,根据职工取得的技能等级提升薪酬待遇。建立起以职业技能等级为技能人才岗位晋升条件、稳定长效的人力资本开发体系。

三、关于提升基础性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生活环境上的获得感的建议

一是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健全板块教育类型,填补职教资源空白,为本地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基础性产业急需紧缺技能型人才助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聚焦产业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导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同解决企业发展瓶颈。

二是实施“人才乐居”工程。2018年我市出台了《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苏委办发〔2018〕54号),人才乐居工程为五类人才,技能人才属于储备型人才(E类),享受不低于400元/月、期限为三年的乐居租房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2021年8月市委人才办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委办发〔2021〕5号),未来3年在全市提供不少于10万套人才公寓、以租赁补贴形式统筹的市场房源,分层分类解决各类人才居住需求,构建系统完备、形式多样的人才乐居保障体系。近期,我市对包含技能人才在内的人才购房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调整,经认定的非本市户籍的人才可享受本市户籍购房资格待遇。

三是放宽人才落户政策条件。2020年5月1日实施人才落户新政,新增“先落户后就业”落户方式,放宽落户年龄、社保缴纳年限,取消“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等,为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落户苏州进一步降低了门槛。规定“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申请落户;“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技能人才”可申请落户。这些新规“靶向”化解技能型人才落户难题,构筑了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四、关于让基础性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从工作中获得荣誉感的建议

一是建立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机制。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新时期苏州职工精神,在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过程中,坚持向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原则,不断提高一线职工比例。苏州市致力于打响“吴地工匠”系列竞赛品牌,为技能人才搭建比武练兵和展示的舞台。“吴地工匠”竞赛品牌在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劳动者中的影响力不断提高,仅2021年,全市举办了81场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涉及近百个职业(工种),1.27万名参赛选手通过竞赛“绿色通道”提升职业技能等级,产生30多名“苏州技能大奖”、200多名“苏州市技术能手”,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市级技能竞赛各工种(项目)选手,按程序申报“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每两年举办“苏州技能英才周”,形成了从市、省状元赛到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的竞赛体系,不断放大“以赛促训、以赛促培”效应。

二是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双向贯通。2013年,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制定出台《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初步实现了专技人才与技能人才评价的双向贯通。2021年,聘请了95位既懂技术、又善技能的“两栖”专家,专门组建了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这是全国首个为高技能人才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截至目前,累计共有1600余名技能人才获评职称。

三是宣传典型营造社会氛围。2022年起打造“技能苏州•匠心之城”宣传矩阵,在媒体平台对高技能人才政策、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典型等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发挥江苏工匠、姑苏高技能领军、苏州技能英才周等高技能人才品牌效应。联合苏州电视台拍摄今年“五一”系列节目《大城工匠》,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策宣导、典型选树,全方位营造技能成才、技能致富、技能报国的浓厚氛围。

五、关于培养大批基础性产业急需的紧缺技能型人才的建议

一是鼓励企业大规模开展岗前培训。2021年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21〕271号)文件中提出“多措并举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开展岗前培训。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扬子三井造船有限公司等已开展岗前培训,并获得培训补贴。

二是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出台省内首个校企合作规范性文件《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印发《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推进苏州市职业院校企业学院建设的意见》,成立18个市级以上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校多企集群式合作。建立“苏州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百所院校、千家企业通过运用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方式,推动校企合作纵深发展。

三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在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领域,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在职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计划,将学徒培训层次拓宽到高级技师。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根据培训层次给予企业最高每人每年8000元的学徒制补贴。

四是制定苏州市紧缺高技能人才报告。通过调研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对技能密集型企业、职业(技工)院校、技能劳动者进行广泛调研,总结目前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对紧缺程度和成因进行分析,并基于人力资源发展、企业发展和政府层面提出意见建议。

周晓荷等代表,你们的宝贵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下一步的工作中。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支持!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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