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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1日
分       类
政协提案结果
文       号
苏人保办〔2020〕46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0-05-21 10:31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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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一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首先,对您关心、帮助和支持家政服务业工作表示感谢!

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市当前家政市场供需不匹配、从业人员身份界定难、产业基础标准缺失、行业自律及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并提出了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家政行业团体标准、着力开展家政业三大行动、建立从业准入核准、搭建平台监管和保障引导并行的运行体系等建议。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我局工作人员也向您进行了当面汇报交流。经认真研究,现结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的协办意见,书面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苏州市家政服务管理办法》地方性规章的建议。今年年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并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并已于5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家政行业专门性地方立法。我省目前在省级层面及较大市层面均无相关的地方立法,但我市各政府部门正在积极调研、合力助推,力争在借鉴上海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向我市立法机关建议尽早出台相应的地方条例,做到全省率先。

二、关于制定行业标准化的建议。近年来,我局作为市家协的业务指导部门,协同市场监督部门积极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及家政龙头企业制定申报家政业地方标准化。2019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承担的国家级“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的“家庭服务业经理人职业化发展标准化试点”申报省级标准化试点,推动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申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规范”和“虚拟养老院运营管理规范”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同时,在我局的业务指导下,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制定有《行业公约》,并对养老服务、育婴服务和家政服务制定了基本职责,籍此对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基本操作进行倡导和规范。我们也将有力督导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群策群力,制定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家政行业标准。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和《关于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878号),市商务局拟依托商务部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市家政企业及家政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推动信息共享和应用;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和家政服务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三、关于根据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要求,着力开展三大行动的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30号)下发之后,我局立足人社局的部门职能,围绕上级文件精神,出台了系列助力家政业技能提升和扶持员工制家政企业的政策举措。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府办〔2019〕226号),该通知对于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扩大各类培训载体予以了前所未有的政策和经费支持,也为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培训提升技能成才开辟了新的通道。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技能型人才建设需求,我局印发了《2020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培〔2020〕1号),发布了《2020年就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对外来劳动者、本地户籍劳动者和城镇失业人员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就业培训结业证的进行补贴。其中,家政服务业被列为重要的补贴工种。二是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调整全市家政服务业相关政策的通知》(苏人保农〔2019〕4号),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管理机构专门增发社会保险补贴,该政策还提高了我市原针对员工制家政业的特岗补贴发放标准,以加大对员工制家政企业的政策激励。同时将市级家政服务业实训基地的认定范围扩大到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旨在打造一批产教高度融合的行业实训平台载体,培养家政业的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基地在加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扶持我市地方家政业龙头企业,打造地方家政品牌,为做好关于我市家政业提质扩容献计献策。2019年,金管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入选国家发改委编写的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荣获“苏式服务”十佳品牌。

四、关于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和加强行业监管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各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注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信用评价引导、行业惩戒等工作机制来实现对家政服务业的市场引导与规范,维护消费者、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12月,市商务局出台了《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商服贸〔2019〕731号),旨在加快推进家政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我局通过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来实现行业的优胜劣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协会进行家政业主要工种的工资价位调查及发布,以达到引导家政市场合理定价、遏制漫天要价的社会效果。2019年6月,在我局的指导支持下,市家协打造的苏州家政诚信服务平台成功上线,平台通过服务人员、家政服务企业和雇主三方互相评价、互相监督,并通过引用第三方数据接口,实现对家政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约束,推进全市家政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今年,市发改委拟在制定服务业“十四五”规划时,加大对家政业的政策扶持和市场规制。

鉴于我国家政市场长期低端化的现状以及过严的准入机制可能不利于解决低学历大龄劳动者在家政业解决就业问题的矛盾,准入机制不具备一蹴而就、全面建立的客观条件,但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职业技能要求高的、医养结合紧密的养老服务业和育婴服务业进行职业资格准入的探索和尝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邹一敏委员,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拓宽了家政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的思路,为政府职能部门在下一步完善和创新家政业发展规划提供了有益的视角,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工作实际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关心支持!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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