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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7日
分       类
政协提案结果
文       号
苏人保办〔2019〕33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19-05-27 10:08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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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苏州市委:

贵委提案《关于提升苏州市育婴行业服务水平的建议》已收悉。首先对贵委关心、帮助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工作表示感谢!

贵委的提案涉及了当前育婴行业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育婴市场供需不匹配,育婴师数量不足;二是育婴市场管理不规范,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三是育婴培训课程体系设置不科学,育婴师职业素质有待提升。针对这些问题,贵委提出了如下宝贵建议:一是规范监督管理,探索成立苏州育婴行业协会;二是加强育婴技能实训工作,提升育婴师队伍的专业素养;三是通过普及育婴知识,由社会公益组织承接家庭育婴技能的培训,从而倒逼育婴服务行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完善行业立法,推进幼托一体化建设,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托育服务。

我局对贵委的建议高度重视,局农民工处负责人在4月23日与贵委进行了当面交流,贵委对我局工作人员的面谈意见表示非常满意。现结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的协办意见,书面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监督管理,成立苏州育婴行业协会的建议

规范育婴服务行业管理,普及育婴知识,提升育婴师队伍专业素养,是一项旨在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的民生工程。2011年,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出台《苏州市全面推进0-3岁科学育儿工作意见》,通过党政推动、社会推动、行业推动,坚持“父母为主、家庭为主、保健为主”的三为主工作原则,纳入政府实事,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家庭幸福美满和社会公平和谐。

受国家生育政策影响,近几年育婴师市场需求巨大,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因育婴行业的服务对象为3岁以下的婴幼儿,需要更细致的呵护和专业喂养及护理知识,所以对育婴师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要求较之其余家庭服务业工种要更高。近年来,我市在规范育婴行业市场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政府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我市积极发挥苏州市发展家庭服务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定期召开由11家政府部门组成的成员单位会议,共同研究家服业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问题,发挥成员单位各自的职能优势,齐抓共管。

作为苏州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市人社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委托市家协开展包括育婴师在内的家服业主要工种的工资价位调查和发布,对引导育婴行业科学定价起到了积极作用;市教育局针对当前对三周岁以下儿童保育教育立法缺失的情况,积极探索,鼓励各级各类幼儿园挖掘潜力,创造条件提供3岁以下的幼儿入托,推进我市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发展,提高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水平,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市商务局通过规范行业用工合同文本、倡导连锁品牌化发展来规制市场行为。

(二)发挥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家政员信息库和公示平台。尽管我市尚未有细化的育婴行业协会设立,但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早就在2011年成立,有着70多家会员单位,发挥着沟通政府和家政机构的桥梁作用。针对当前包括育婴行业在内的家政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专业化程度不高、管理机制匮乏等问题,苏州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研发了“苏州家庭服务诚信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家服平台”)。家服平台初期主要对家政员和家政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网上评价,通过家政员身份资质识别、培训持证信息查询等功能,建立相对公开透明的诚信评价体系,从而维护家政企业、家政员和雇主各方合法权益,引导我市家服业向现代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加大政府扶持与投入力度,建立培训补贴机制。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技能型人才建设需求,我局发布了《2019年就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对外来劳动者、本地户籍劳动者和城镇失业人员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就业培训结业证进行补贴。其中,育婴员、保育员等被列为补贴工种。通过技能培训,使育婴从业人员逐年增加。

贵委有关成立育婴行业协会的建议,我们将会同市发展家服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市家服行业协会进行专题研究。

二、关于加强育婴技能实训工作,提升育婴师队伍专业素养的建议

(一)以赛促训,选拔业内精英充实到育婴师队伍。市人社局会同市妇联、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定期联合组织举办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专业熟、学历高和年轻化的育婴行业的精英充实到育婴师资队伍中去。例如2017年全省家服技能大赛中,我市80后选手林洁夺得全省育婴组冠军,该选手毕业于广西玉林师范学院,有过幼教的从业经验,她在育婴师日常工作中,完美地融入了学龄前保育教育的知识和经验,在省级大赛脱颖而出之后,她开始担负着金管家培训学校的育婴师培训的重任。

(二)加强省级家服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为育婴师培养搭建专业化、职业化的平台。近年来,我市积极投入省人社厅组织的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尤其注重对育婴师职业培训的场地、物资和师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加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将育婴员列入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的工种,予以经费补贴支持。根据2018年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育婴员经培训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初级、中级和高级,分别给予640元、1000元和1440元的补贴,从而提高了育婴员行业作为高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在就业补助资金中的比重。

接下来,我们将考虑是否在人社针对高技能培训的公共实训基地认定上,侧重对育婴实训的认定,以培养该行业的高精尖人才。同时,鼓励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开设育婴专业,并加强校企合作,加大职业化队伍建设的力度。

三、关于普及育婴知识,由社会公益组织承接家庭育婴技能培训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普及科学育婴知识。原市人口计生委开展0-3岁科学育儿相关活动,为适龄婴幼儿、家长及带养人员提供公益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如开设“孕妇学堂”“社区优育课堂”,由专家讲师团队为全市孕产妇家庭在社区就近点提供连续、优质、系列的孕产期优生优育指导课程;市教育局依托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级科学育儿师资培训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育婴师资质培训及0-3岁科学育儿相关知识辅导,借助幼师早教专业力量,逐年扩大具有专业能力的育婴师队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市妇联则通过“妈咪驿站”的推广来宣传科学育婴知识。去年下半年开始,在我市人社系统主导的“新市民大讲堂”活动中,也将育婴技能培训作为一个主要的课程体系予以推广。

在社会力量参与育婴培训方面,我局积极鼓励公办、社会办学力量参与育婴员等职业(工种)的培训工作,批准设立万里职业培训学校、捷梯职业培训学校等一批办学信誉度优、培训质量好、培训水平高的民办培训学校,鼓励做大做强。支持指导其开展育婴员等职业(工种)的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力促社会办学力量成为职业培训体系的有力补充,为我市育婴行业输送更多合格的技能人才。

贵委鼓励社会公益组织承接家庭育婴技能培训的建议很具前瞻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接下去的工作中充分吸纳贵委的建议,对社会公益组织承接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研判,在保证公益组织合理合规操作的前提下,探索选拔一批育婴技能培训政府定点机构。

四、关于完善行业立法,推进幼托一体化建设,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托育服务的建议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将由国家卫健委负责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育婴行业在医护方面就有了法律层面的权利义务和标准的依据。

(二)市家服行业协会前些年已有出台育婴师操作规则,并在协会网站上公示。接下去,我们将指导行业协会对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制定完善的行业标准,以规范和提升育婴行业的职能水准。

贵委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拓宽了育婴市场规范化建设和育婴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思路,为我们下一步完善和创新工作提供了有益的视角和思路,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工作实际中。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家庭服务业及育婴行业的关系支持!

以上答复,望批评指正。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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