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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季度江苏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时间: 2021-11-30 14:58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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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江苏威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江苏威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5628899646;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杨成禹。

2021年1月8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江苏威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NO.2014G59地块房地产开发3号地块项目期间,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该局于当日立案并开展调查。

经查,NO.2014G59地块房地产开发3号地块项目建设方是江苏通宇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江苏威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威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曹某某等177名劳动者工资总计556.40万元。2月2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向江苏威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支付了112名劳动者工资340万元,剩余款项逾期未履行,仍拖欠65名劳动者工资总计216.4万元。

因江苏威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行为,2021年2月18日、4月9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9万元。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届满后,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执法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剩余工资支付情况持续跟进处理。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执法局将该案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二:江阴市高博塑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江阴市高博塑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910599057;经营地址: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周西村龙云路7号;法定代表人:赵盛开。

2021年5月7日,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综合执法局接到职工举报,称江阴市高博塑业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该局于当日立案并开展调查。

经查,江阴市高博塑业有限公司共拖欠董某等47名劳动者工资总计191.5万元。2021年5月25日,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依法向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1年6月24日,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1年6月25日,无锡市江阴市公安局予以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仍在侦查过程中。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7月5日,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2021年7月6日,无锡市江阴市人社局将该案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三:常熟依米唐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常熟依米唐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1URP4W9A;注册地址:苏州市常熟市莫城安定王家浜一号3#楼二层;法定代表人:唐国华。

2021年1月8日,苏州市常熟市莫城街道综合执法局接到莫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称常熟依米唐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该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常熟依米唐服饰有限公司拖欠62名劳动者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工资总计86.44万元。2021年1月8日,苏州市常熟市莫城街道综合执法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常熟市人民政府莫城街道办事处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1年1月11日,苏州市常熟市莫城街道综合执法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常熟市人民政府莫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理告知书》,该单位于当日书面表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2021年1月15日,经集体讨论决定,苏州市常熟市莫城街道综合执法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常熟市人民政府莫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单位支付被拖欠工资86.44万元,并加处赔偿金43.22万元。

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政处理决定,诉讼期届满后,苏州市常熟市莫城街道综合执法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工资支付情况持续跟进处理。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苏州市常熟市莫城街道综合执法局将该案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四:江苏群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江苏群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1WUM4J2E;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于家路26号;法定代表人:郭涛(案件经办期间法定代表人为史立群)。

2020年12月18日,盐城市东台市人社局对江苏群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江苏群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东台吾悦广场消防系统局部工程项目期间,存在未依法支付蒋某某等23名劳动者2020年4月至10月工资总计31.4万元的违法情形。2021年3月15日,盐城市东台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1年4月13日,盐城市东台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15.7万元,该单位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因江苏群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行为,2021年5月10日,盐城市东台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5万元。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届满后,盐城市东台市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工资支付情况持续跟进处理。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6月4日,盐城市东台市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案例五:扬州沪乐咏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扬州沪乐咏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MA21GQ5Q4K;经营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大仪镇朱桥村万庄路8号;法定代表人:刘湧。

2020年12月31日,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扬州沪乐咏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随即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扬州沪乐咏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支付曹某某等7名劳动者2020年4月至12月工资总计5万元的违法情形。因该单位注册经营地址无法送达,2021年3月9日,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依法向法定代表人刘湧的户籍所在地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期间,曹某某等7名劳动者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该单位履行支付责任,该案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因扬州沪乐咏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行为,2021年4月2日,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届满后,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工资支付情况持续跟进处理。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4月19日,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案例六:泰州之春养殖专业合作社拖欠工资案

泰州之春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2120468962690XX;注册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兴泰镇甸址村;法定代表人:赵建芸。

2021年2月4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接到溱潼镇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移送欠薪线索,反映泰州之春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该局当日予以受理立案并调查。

经查,泰州之春养殖专业合作社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支付劳动者工资。认定该单位拖欠14名劳动者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工资,总计83.46万元。2月5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3月10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41.73万元,该单位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因泰州之春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行为,2021年4月7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8万元。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届满后,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工资支付情况持续跟进处理。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4月14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案例七:泰州立春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泰州立春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66381606XB;注册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兴泰镇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赵建芸。

2021年2月4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接到溱潼镇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移送欠薪线索,反映泰州立春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该局当日予以受理立案并调查。

经查,泰州立春食品有限公司与泰州之春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该单位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支付劳动者工资。认定该单位拖欠12名劳动者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工资,总计132.54万元。2月5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3月10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66.27万元,该单位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因泰州立春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行为,2021年4月7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8万元。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届满后,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工资支付情况持续跟进处理。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4月14日,泰州市姜堰区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案例八:泗阳县众兴镇威尔健身中心拖欠劳动报酬案

泗阳县众兴镇威尔健身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2321323MA1YULE26F;经营地址:泗阳县众兴镇人民路万豪国际广场B区B4-01号;经营者:沈忱。

2020年11月20日,宿迁市泗阳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泗阳县众兴镇威尔健身中心于11月初关闭,存在拖欠20余名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予以受理立案并调查。

经查,该单位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拖欠26名劳动者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劳动报酬总计24.23万元。宿迁市泗阳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实际经营者沈忱电话无法联系,涉嫌逃匿。

2021年5月10日,宿迁市泗阳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1年5月28日,该单位实际经营者沈忱被盐城市建湖县警方成功抓获,目前,案件已移交宿迁市泗阳县公安局进一步查办。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宿迁市泗阳县人社局将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行为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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