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变更发放地吗?
时间:
2025-07-01 14:56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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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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