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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市级企业首次来苏就业补贴申报政策规定。

时间: 2021-05-06 13:14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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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社保参保地为市本级的重点企业。

“重点企业”是指社保参保地为苏州市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


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   

重点企业在2月份吸纳首次来苏就业的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来苏就业补贴。

首次来苏就业人员是指2021年1月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参保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如重点企业所吸纳首次来苏就业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性输送至该企业的人员为同一人,双方申请主体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申报流程:

重点企业应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次月至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办理申报需提交材料:

(1)苏州市级重点企业吸纳首次来苏就业补贴申请表

(2)苏州市级重点企业吸纳首次来苏就业补贴花名册

  申请表格可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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