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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体验档案管理全流程!“档案开放日”今日启动

时间: 2024-04-12 19:18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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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绘时光、岁月轨迹载其中。作为2024年“苏才相伴·春夏秋冬”人才体验系列活动之一,今天(4月12日)下午,2024年首期“档案开放日”活动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之窗展厅举行,通过档案小课堂、人事档案整理体验、档案库房参观、时光邮局等环节,充分发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宣传窗口作用,为社会公众走近档案、认识档案、感知档案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揭开人事档案的神秘“面纱”。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部长张晓敏、苏州市档案馆副馆长陈凯、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李健、苏州市人事经理协会会长王丽萍出席活动,各县级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业务负责人、部分本市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高校学生代表、重点高中学校学生家长代表以及企业人事经理代表,还有30多名对人事档案感兴趣、有人事档案业务需求的市民朋友到现场参加活动。

一、你问我答让档案“一点就通”

人事档案有什么用途?包含哪些材料?档案能自己携带、保管吗?毕业后,档案怎么办?入职新公司,要转移档案吗?哪些机构能存放档案?档案存放收费吗?辞职了,档案应该放哪里……

针对大家关心关注的人事档案热点问题,活动通过前期收集问题集中解答、现场提问解答的方式,精彩呈现了一场内容丰富的档案小课堂,详细解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知识。


二、互动体验让档案“触手可及”

人事档案作为个人经历的记载,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却又无法与本人“见面”。为让大家更直观了解人事档案中的材料组成,活动安排了互动体验环节,体验者们分组展开高效协作,将特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共同完成人事档案整理任务。“沉浸式”的互动体验环节,让体验者们不仅享受到实操的乐趣,还能真正了解到“人事档案中究竟都有哪些材料”这些关键问题,充分感受档案工作的魅力与挑战。


互动体验环节结束后,张晓敏部长与陈凯副馆长从多个角度对整场活动作精彩点评,张晓敏部长对整体活动的环节设定以及氛围营造表示肯定,并通过列举档案存在的常见问题,重点强调规范完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性。陈凯副馆长提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于个人、单位、甚至城市发展都尤为重要,通过活动面向市民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不但体现苏州城市温度,更彰显苏州爱惜人才、凝聚人才、成就人才、留住人才的态度和决心。


三、库房参观让档案“不再神秘”

目前,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共保管人事档案132万份,其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17万份。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自2023年起升级改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中心,同步推进在库档案的数字化和配套改造工作。

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中心升级改造后的第一个“档案开放日”,大家跟随档案工作人员的脚步,身临其境地了解档案管理的实际场景,实地走进阅档室、办公区、档案库房等区域,亲身体验档案接收的全过程,近距离了解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新模式,切身感受档案工作的严谨与细致。


四、时光邮局让档案“穿越时空”

人事档案,记录了每个人的过去,见证了个人的成长,也承载着他们对未来的期许。在活动的“时光邮局”环节,大家在印有“档案开放日”的明信片上,书写下2024年心愿寄语,加盖“干将之窗”印章后放入信封,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期盼,将信封投入“时光邮局”邮筒,与未来的自己展开一场跨时空对话。若干年后,心愿实现时,由小小的明信片牵引出人生重要节点的档案材料归档,划出一个个人生的“关键词”。

活动结束后,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业务负责人围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沟通,推动苏州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更高效、便捷、规范。


兰台筑梦展新颜,故纸堆里写芳华。2023年,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接收、档案转出、查(借)阅、留学归国建档、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等各类档案服务137179人次。

依托“档案开放日”活动,苏州人社部门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人事档案知识,对档案工作的价值意义和档案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接下来,苏州人社部门还将在6月28日、9月27日、12月6日,按季开展三期“档案开放日”主题活动,持续与大家携手探索档案奥秘,呈现更多档案精彩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联系我们工作人员报名参加!

你问我答

没有来得及参加首期“档案开放日”活动的小伙伴也不要急,请随人社君一起看看活动中的人事档案热点问答吧!

1.一位刚毕业的陶同学通过报名后台提问:大学毕业时,老师把档案给了我,请问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及保管人事档案。如果老师把档案交给你,请务必还给学校,并提醒老师按照档案转递规定进行转递。

2.市民吴女士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提问:毕业后,我从来没有关心过档案在哪里,请问如何查找自己的档案?

答: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已就业的,档案一般转递至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就业单位,或者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未就业的,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查询档案是否保管在江苏省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可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官网及“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3.市民李先生通过报名后台提问:工作以后取得的学历材料,还有职称材料等应该如何处理?

答:我们应该及时将取得的学历材料、职称材料补充到人事档案中,本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和归档材料,前往人事档案存档机构办理归档手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学历归档时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4.市民黄女士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提问:我的党组织关系要从学校转到社区,社区说要提供党员档案,请问要如何办理?

答:党员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首先要查询人事档案存档机构。毕业生档案的去向,一般为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如国企事业单位等有保管档案权限的单位。

确定存档机构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基层党委可委派2名中共党员,携带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至存档机构办理党员档案电子化工作。介绍信应盖党委或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申明理由,注明所委派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需扫描党员档案的党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身份信息;委派的工作人员不得是需扫描党员档案的党员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可能存在学校未及时将党员材料放进人事档案中的情况,导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已经从学校转递到地方存档机构,但党员档案仍滞留学校,请注意把党员档案及时归档。

5.一位HR徐女士通过报名后台提问:从国企离职后,我的人事档案应该怎么处理?

答:有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1:如果新入职的工作单位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档案可以直接转递至工作单位进行保管。

情况2:如果新入职的工作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建议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便于今后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情况3:如果暂未就业,档案可以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6.研究生复试如何办理政审表盖章?

答:这个事项属于升学政审业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升学政审的,需提供学校的政审表、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档案记载内容,办理政审表签章。

7.入职新公司,档案需要转移吗?需要缴纳保管费用吗?

答: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可以将人事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保管;到没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可以申请将人事档案转递至工作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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