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苏州某装饰设计公司32名员工来到苏州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大厅申请仲裁,称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拖欠工资,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在与劳动者沟通后,了解到该公司与其它单位有经济纠纷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目前已资不抵债,公司员工宿舍也租期届满,部分外地员工在苏州将无处可住。
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人为本•心服务”,畅通重大集体争议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历时10天化解一起集体争议案件,妥善调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节日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