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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公告

时间: 2021-09-07 13:11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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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积极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要求,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就《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施行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完善性、绩效性进行评估,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用人单位或其他人员、社会团体积极参与。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9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一)信函反馈: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2825),电话:0512-69820074,邮编:215000。

(二)邮件反馈: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fandm@dehenglaw.com。

附件:1、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关于成立《苏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小组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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