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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分       类
政协提案结果
文       号
苏人保办〔2023〕80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4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3-05-22 14:28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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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设高素质生物医药产业职工队伍的对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顶尖人才资源引育。科技部门一方面聚焦高端引领,在16个产业创新集群细分领域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以“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上不封顶的原则大力引进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善于整合创新资源,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帅才型”科技人才及团队。目前累计立项扶持7个顶尖人才(团队)和36个重大创新团队,其中20个为生物医药领域。另一方面,深化重点产业人才专项。在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体系中,设立生物医药产业专项,围绕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在生物药(抗体、疫苗、重组蛋白、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新型化药(原研药、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等领域,以及在数字医疗、BT+IT等新产业新业态,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人才项目,强化生物医药领域引才力度。目前全市生物医药领域集聚200多名国家级人才、6万多名产业创新人才。

二是加大专业人才奖励扶持。人社部门每年编制发布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2022年8月修订发布的紧缺人才目录将生物医药研发总监、药物研发分析工程师、药理工程师等37类生物医药产业相关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的薪酬补贴,同时叠加公积金贷款、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出台制定《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细则》,重点面向从事生物医药等重点前沿科技领域研发生产的企业,奖励为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前沿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按人才年工资薪金给予5%—20%的奖励,每人每年最高给予奖励40万元。积极鼓励企业通过中介引才、柔性引才等手段引进生物医药等领域高端人才,根据《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对企业予以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是加快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拓宽招才引智渠道,组织开展“校园苏州日”活动,深化同“双一流”高校的合作,加大苏州人才政策、创新创业环境、就业岗位等推介力度。实施苏州“校园引智”计划,招揽优秀研究生来苏开展企业创新课题研究,不断提升苏州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开展“博揽英才”活动,组织博士后设站企业与高校进行项目精准对接,密切企业和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加强生物医药领域项目和人才的招引,成功举办第十四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领域为重点,广泛征集海内外项目和人才。截至2022年底,创业周期间签约项目中,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项目占比12.6%。

四是加速技能人才培养集聚。近年来,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从2016年实施《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6年以来,形成了从顶尖引领到基础夯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打造了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平台。其中,建设生物医药相关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3家、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我市产业发展培养集聚一支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拟修订新一轮《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将持续做好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同时支持本地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提升,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建强人才培养载体平台。

二、关于提高院校人才培养基础作用的建议

一是专业设置情况。全市开设生物医药类专业有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等4所本科院校,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职院校以及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等2所中职学校。开设专业包括: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等5个本科专业以及药品生物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学等17个专科专业。其中在校生数量排前三位的本科专业分别为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排前三位的专科专业分别为生物技术药学、药品生物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目前,全市生物医药类专业现有本科在校生2341人、专科在校生7985人。苏州本科和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生物医药产业需求匹配度较高,但人才培养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我市虽然存在生物医药职业人才缺口,但随着我市对生物医药职业人才培养的重视,相关专业学科拓展已取得积极成效,在校生(毕业生)逐步增加,2020级、2021级、2022级生物医药类专业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数分别为2077人、2682人、3226人,年平均增长率超20%。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助力人才培养。近年来,教育部门持续深化校企合作深度、拓展广度,以产教融合平台成就产业工人舞台。2022年6月,市发改委、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建生物医药、软件及集成电路、冶金及新材料等产教融合体的通知》,支持“生物医药产教融合联合体”建设。经过一年建设,联合体现有11名企业专家获聘省产业教授,6名学校科研人员获批省级科技副总,兼职教师112名,6个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已获批省、市级公共实训平台(其中2个获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此同时,市教育局还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需求评选了STSO-晟济生物医药产业学院、昭衍企业学院、金唯智生物科技学院等市级优秀产业(企业)学院,以点带面推动相关企业、院校扩大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等的支持力度。市教育局联合市工信局召开了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供需对接会,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教育局、市工信局代表就产业人才供需、高校成果转化、企业痛点攻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洽谈对接,持续共同推动生物医药产教融合联合体、职教联盟、校外实训基地等的建设工作,助力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平台做优做强。

三、关于拓宽人才发展通道的建议

一是创新开展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在苏州自贸片区为试点开展的生物医药职称评审工作基础上,探索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推广生物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精准开展生物医药专业职称评定,细分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生物技术服务等人才评价标准。通过职称评价吸引更多生物医药专业人才来苏就业,使人才价值与职称等级、岗位晋升、收入待遇等相匹配,激活人才发展活力。截至2022年底,苏州市生物医药工程职称评审共有1649人参与申报,最终有699人通过评审,获得相应的职称证书。

二是积极参与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根据国家人社部要求,由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生化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工作。人社部门将根据疫苗制品、血液制品、基因工程药品等生物医药细分领域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发布情况,主动向省人社厅申请承接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开发任务,发挥技能评价技术资源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作用。

四、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建议

一是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和自主评价。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落实好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起到决定性作用。积极指导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相关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数达1491家,20万名技能劳动者经企业自主评价认定合格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速迈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企业备案开展化学检验员、药物制剂工、中药炮制工等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截至目前共评价发放技能等级证书3741张。

二是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发布生物医药产业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对取得目录内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苏州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在符合学历资历等申报条件情况下,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不再参加逐级评审。进一步促进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强化人才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支撑作用。

三是促进企业收入分配规范有序。一方面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面向一线产业工人、技术工人的分配制度,联合市总工会推动“薪酬激励”纳入集体协商,加强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集体协商在各类企业、行业、区域提质扩面,有效提高了集体协商覆盖率和集体合同履行质量。另一方面,健全企业薪酬服务创新应用,建立精细化企业薪酬调查管理分析制度,创新拓展薪酬信息应用领域,形成“1+X”企业薪酬服务创新应用体系。在完成部、省、市三级3352余户样本企业、70.32余万职工薪酬调查工作基础上,结合苏州实际拓展生物医药行业、建筑业、技能人才等多个专项薪酬指导服务。2022年首次发布苏州市部分岗位技能人才薪酬调查信息,连续3年发布全市建筑行业工资指导价位,连续2年对全市生物医药行业工资指导价位进行发布,引导企业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薪酬中国”专栏刊发。

五、关于有效发挥工会作用的建议

一是建设“苏州工匠学院”生物医药产业分院。以服务产业链、岗位链不同环节的专业或专业群为集群节点,按照“核心产业—周边产业—附加产业”的“产业链”及对应的“岗位链”思路,指导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等方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紧缺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开展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多层次合作办学,通过设立产业学院和工匠实训基地、工程中心、创新基地等形式,促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培训一体的可持续联动机制。提升生物医药产业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实施企业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积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建立培训中心和企业大学。

二是实施职工创新支持政策。通过设立产业工匠学院和工匠实训基地、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形式,实现产业创新发展与职工素质提升双向赋能。支持职工基层科技创新,发挥“工会创业贷”等金融产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产业工人创新提供金融服务。加大职工“五小”创新活动扶持力度,命名产业工人科技创新成果。支持各类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实训基地等成熟创新成果的产业转化,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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