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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分       类
人大建议结果
文       号
苏人保办〔2022〕93号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2-07-20 13:31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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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代表:

您提出的“苏州教育资源投入需均衡化发展”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技工院校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您在建议中谈到当前我市技工院校存在的一些现实困难,并建议技工学校采取政府主导的办学模式,优化整合以享受职业类学校同等教育资源。

一、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近年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质发展、公平发展、创新发展,特别注重发挥职业教育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职业教育规模稳步扩展,结构逐步优化,资源多方汇聚,内涵不断提升,特色日益鲜明,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全市拥有高职院校17所,在校生12.5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38所,其中技工院校13所;在校生近10万人,其中技工院校2.59万人。毕业生就业率长年保持在98.5%以上。拥有国家示范职业学校6所,省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15所,省现代化示范学校11所、省现代化特色学校6所。

市财政部门每年安排技工院校免学费助学金,建立以市级财政资助为主的资助体系,助力技工院校贫困学生职业技能发展。2021年10月,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层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职〔2021〕29号),预计投入3780万元为各级技工院校购置培训教学仪器设备。2022年,为深化产教融合、提高我市技工院校学生就业竞争力,市财政局安排了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相关经费240万元。

二、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投入均衡化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生源逐年增长的变化。我市初中毕业学生呈逐年递增趋势,预计到“十四五”末较2020年增加约4万人,按普职比7:3计算,就读职业类学生总量增加约1.4万人,其中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增加约为2000人。

二是满足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大修、《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制定、《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出台和社会共识不断形成的背景下,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需求,迫切需要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加快发展优质均衡的职业教育。

三是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目前,苏州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重要阶段,技能人才队伍也正处于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的关键阶段,为培养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要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的培养力度,技工院校肩负人才培养的重任。

三、主要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继续大力做好各级预算单位资金保障。积极运用国家、省补助政策、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财政补助。督促各级技工院校主管部门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落实技工院校经费保障义务,加强职业教育经费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导技工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与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加强联系协调。

二是落实重点任务。支持技工院校增加投入,提升办学质量,全面开展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等方面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促进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

三是提升质量内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着重培养政治立场坚定、技术技艺精湛的红色工匠。重点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大国工匠与技能大师。紧贴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不断增强学科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融通发展,支持进行“双挂牌”,支持推动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鼓励行业企业参与或直接举办技工院校。

何勇代表,您的宝贵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下一步的工作中。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的支持!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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