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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分       类
政协提案结果
文       号
苏人保办〔2021〕54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1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1-06-25 14:01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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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企业招工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就业形势总体概况

多年来,苏州始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在政府职能部门间协力配合上下功夫,即使面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保持了全市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截至2020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0.08万人、有效用工备案人数为539.39万人,创历史新高;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569.10万人,环比增加0.40%,同比增加2.56%。2020年全年累计发放稳岗返还26.86亿元,发放量全省领先;累计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330.13亿元。

今年一季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保持在2%以内,低位运行;全市有效用工备案536.26万人,较2019年同期增加21.98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85万人,同比增幅77.7%;新增高技能人才数24316人;新增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172家。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564.14万人,同比增加4.36%。

二、苏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就业相关情况

多年来,苏州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特别注重发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目前全市有普通高校26所,其中本科9所(含独立学院3所)、高职高专17所。形成了省属、市属、市(区)属高校的完备层次,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等类型多样的局面,更是构建了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苏州国际教育园的高校和职业院校集聚地,基本形成了与苏州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结构布局相呼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

截止2020年底,全市在校生规模达26.32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894人、硕士研究生1.39万人、本科生11.89万人、专科生12.50万人,港澳台学生309人、外国留学生3336人。全市拥有中等职业学校38所(含技工学校13所),全市中职在校生近10万人(含技工学校2.59万人)。毕业生就业率长年保持在98.5%以上。拥有国家示范职业学校6所,省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15所,省现代化示范学校11所、省现代化特色学校6所。据统计,在苏高校、职校毕业生中,49%的研究生、54%的本科生、57%的专科生以及绝大多数的中职生都选择留在苏州就业创业,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三、苏州政策性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急剧增加,住房租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我市坚持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主旋律,通过市场和保障两手抓,以市场为主,保障兜底,大力培育发展租赁市场。

一是大力发展公租房。我市围绕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多举措大力推动公租房建设工作。通过加大政策扶持、组织推进、提升品质力度,坚持“参照市场价格、体现保障功能”的原则,目前我市已筹集建设公租房约15.5万套,分配入住率达到97.55%,各项指标一直保持在全省前列。

二是积极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作为全国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一,住建部2020年要求我市三年内发展10万套政策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我市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开拓多渠道筹集房源等积极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目前我市已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168个,房源突破5.3万套(间),其中人才公寓13886套,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四、服务企业用工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们始终将服务企业用工摆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立足苏州产业大市、用工大市实际,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部门协同发力。

一是完善用工调查体系。每年春节前后定期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抽样调查。自去年11月开始,启动了服务企业用工“八个一”专项行动(指开展一次企业用工需求专项调查、完善一项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增开一次周末招聘专场、拓展一批新的劳务合作基地、打造“一键直达”就业平台、支持一批企业拓展技能培训、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秩序整治、开展一系列人社宣传服务),重点围绕了解需求发现问题、对策措施效果评估、跟踪服务持续发力,对全市用工规模较大、行业特色明显的2260家重点企业先后开展三次用工需求调查,覆盖用工总数近100万人。

二是健全用工监测体系。到目前,苏州人社部门已经形成了就业形势分析、重点企业用工调查、技能人才调查、失业动态监测等全方位用工监测体系,有着“4012—515—282”重点企业分级监测体系,每月采集数据,开展分析,可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监测跟踪,为全市经济、就业相关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应用、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拓宽劳务用工渠道。加强与劳务输出集中地、对口帮扶重点地的联系合作,继续巩固与已建立的200多家全国劳务基地的合作,帮助企业拓宽招工渠道,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建立更多劳务合作基地。目前,已与四川、河南、湖北等劳务输出大省的157个城市和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关系。

四是建立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八个一”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专人挂钩联系、企业缺工报告等制度,已为近1.6万家重点企业提供用工咨询指导服务2.3万余次。延展公共人力资源招聘服务,增开周末招聘专场,共举办招聘会648场,进场企业3.3万家次,进场求职14.36万人,达成意向5.73万人。指导各地成立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共聚集19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1535户企业开展对接服务1.03万次,输送劳动力14.75万人。

五是实现就业服务“一键直达”。今年2月5日上线“就在苏州”一体化服务平台,纳入“苏周到”APP“找工作”模块,聚合苏州大市所有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重点企业的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和共享员工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更广范围提供精准高效的对接服务。截至3月底,平台共注册企业502家,6237家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岗位4.6万个,注册用户达4万人。

六是政策宣传“主动靠前”。广泛开展惠企政策服务宣传活动,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建筑行业薪酬调查信息,在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滚动播放求职防骗宣传短片等,努力做到政策应享尽享、服务便捷直达。

五、面临的难点

在今年2月26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发布的信息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从2012年开始出现下降,年均减少300万以上,并且减幅在加大,预计“十四五”期间还将减少3500万人。劳动年龄段人力资源的短缺已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新常态”,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活跃地区,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及代工型企业表现尤为突出,我市也不例外。

一是劳动力来源日益趋紧。随着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纵深推进,新就业形态、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灵活就业成为新趋向,区域间竞争日益激烈。

二是一线工人和技能人才供给不足。受人口老龄化和年轻人就业观念转变等影响,适龄工人规模在不断缩减,对传统用工补充形成较大冲击。

三是对劳动者系统关爱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是用工大市,各地在公共资源供给保障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短板和不足,外来劳动者及其子女住房、教育等方面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生活配套不完善直接影响了用工吸引力和稳定性。

四是企业在增强薪酬福利吸引力、加强自身文化建设等方面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六、下步工作思路

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是人社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常态长效全力推进。同时,强化人力资源和青年人才集聚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地区综合施策、协同发力。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配合、条块联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一是夯实企业用工“基本盘”。积极向上争取在顶层设计中,将企业向人社部门提供用工监测数据纳入企业法定义务范围。持续优化完善企业用工监测预警、重点企业联系等制度,强化分析研判和主动服务。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留得住”,建立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机制。建强用好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劳务协作和校企合作基地、“就在苏州”等平台资源,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延续落实好稳岗返还、降低社保费率、以工代训等各项政策。规范支持新业态、新就业形态发展,更大力度促进灵活就业。

二是深挖产业工人“蓄水池”。在更高层面上深刻认识技术工人、产业工人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学历教育和技能教育“两条腿”走路,为我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与用工企业之间构建更高效的配置平台:通过外地引进技工技术类学生人才解决短期用工难题;通过建立稳定的本地、外地校企合作关系,以及通过在全市每一个板块建立符合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技工类院校,解决中长期用工难题。此外,更大力度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2021年完成各类补贴性技能人才培训30万人次。帮助企业量身定制培训方案,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培养。组建技能人才综合评审委员会,为技能人才开通专技职称专项评审通道,纵深推进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评价双向贯通。

三是创新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强化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提升大学生就业质量,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帮助学生明晰职业生涯目标及发展路径,提高求职创业的专项技能。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劳动教育新模式、新方法,增强劳动教育的实践性、时代性,健全劳动教育协同机制,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品质、培养必要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发挥劳动的独特育人作用。

四是拓宽思路拓展保障住房“空间”。为更好解决蓝领住房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方面,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公共服务行业人群的保障。督促各地加快公租房项目开工建设,力争2022年完成9000套筹集目标。另一方面,继续以“调整结构,稳定租金”为目标,聚焦“小户型,低租金”,大力推动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制定出台非居住用房改建政策性租赁住房政策,加大改建供应量;推出租赁住房地块或商品房配建租赁住房地块,加大新建供应量,力争2021年度全市筹集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3.5万套(间)。通过“一张床、一间房、一小套”等不同租赁住房产品,解决各类新市民的租赁住房需求。

高门中委员,您的宝贵建议,为我们在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上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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