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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5日
分       类
人大建议结果
文       号
苏人保办〔2020〕56号

对市人大第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025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0-06-15 10:39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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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振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关注、关心和支持我市博士后工作。我局经过认真学习研究,现结合当前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答复如下:

一、我市博士后工作的总体情况

自1999年首家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截至2019年底,我市共建有博士后工作站点496个,位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累计招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1169名,招收数位列全省第一。设立了全国首家博士后创投中心、全省首家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设站以来,在站博士后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5项、国家级科研项目5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5项;获批省部级以上奖项53个、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261个、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41个、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209个;累计入选省“双创博士”计划180个、“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中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人,一大批博士后入选省双创、姑苏领军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博士后工作载体已成为我市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平台,在攻克技术难题、提升创新能力、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卓有成效的作用。

二、我市博士后工作的政策及相关做法

正如你们所说,博士后工作作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平台,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的企业博士后工作,分别于2006年、2010年、2017年出台了《苏州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博士资助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企业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三个政策文件来加大博士后的资助力度和完善博士后创新创业体系。特别是根据苏州市人才新政40条制订的《关于推进企业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苏府﹝2017﹞115号)提出了推进企业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的5个方面16项政策举措,在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和配套政策支持力度上作了些探索和实践:

实施分级分类建站资助。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60万元建站资助,获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鼓励创新实践基地升格为博士后工作站,升格后追加40万元建站资助。给予博士后生活补贴。对进站的博士后,给予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两年内最高可予12万元/人。对于列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另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配套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项目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科研配套资助,获批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给予1万元资助。加大海外博士后招收力度。支持企业以项目为依托,与高校院所联合招收海外博士后,可单独或联合高校院所的博士后组成项目团队,从事企业定制的博士后研究课题。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高校院所项目经费的10%,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万元)。企业整合资源独立招收海外博士后的,同等享受上述政策。支持博士后留苏创新创业。鼓励出站博士后落户苏州就业创业,重点推荐申报姑苏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出站留苏工作的博士后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同时,其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建设博士后创新协同平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使用(租赁)“大仪网”入网科技资源进行检测、技术开发等,不受企业条件等限制,申请单位使用(租赁)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给予50%的补贴,对超出10万元部分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单个企业同一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应该说,从政策上看,我市在扶持博士后创新创业方面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扩大了经费覆盖范围,构建了一个比较科学完善、结构合理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体系。从实践上看,政策出台以来,我市共需拨付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资金9840.7万元(附2018-2020苏州市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资金汇总表)。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有完备的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博士后资助资金都按照市人才办的要求在各级人才开发资金里进行申请、审核和拨付。另外,我市设立了1家省级博士后创投中心、3家市级博士后创投中心,为博士后创新创业搭建了投融资对接平台。今年4月,由苏州国发集团、苏州科创投、苏州国发创投、苏州市人力资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姑苏人才发展基金,基金首期规模2.1亿元人民币,基金的设立,将有力扶持博士后这一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在苏创新创业。

对于建议中提到的择优资助博士后方面,人社部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省人社厅有双创博士(博士后类)和省博士后科研资助、日常资助的项目,我们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辅导申报,同时我市对获批的项目都有相应的配套资助。建议提出要将博士后纳入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在工资管理、薪酬待遇、职称评定、事业单位聘用等方面给予扶持。我市一直将博士后作为高层次人才进行政策扶持,如在职称评审上,我市在站博士后可不受资历限制申报认定相应的高级职称,今年我们还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博士后专项评审工作,打通了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市人才乐居工程将博士后列为骨干型人才,享受乐居直通车、乐居优租房和乐居租房贴等优惠。此外,我市还出台了《关于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方式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行编制“绿灯”政策,对博士后等高端人才可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办理录用。有空编的,在现编制员额内优先安排;已满编的,由市编办统筹调剂。特聘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由用人单位依照本单位同类常设岗位的相应等级确定,也可实行协议工资。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扶持博士后创新创业政策与深圳相比,在资助力度上还有一定的差距:建站资助上,深圳的国家级站资助是100万元、创新基地为50万元,我市分别为60万元和20万元。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深圳市每人每年18万元,我市只有6万元。另外,因管理权限不同,我市的资助只针对博士后工作站,深圳的资助将流动站博士后也一并纳入。总体来看,我市博士后工作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博士后留苏创新创业的数量不多、博士后工作运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加大博士后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和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对在苏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给予一定资助。

(二)实施博士后集聚计划。鼓励企业通过与高校开展订单式培养、设立博士后人才发展资金、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招收博士后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博士后项目海内外对接力度,鼓励高校院所通过设立特聘岗位引进博士后,用5年时间集聚培养博士后人才1000名。

(三)开展区域一体化博士后人才协作。举办G60科创走廊博士后创新创业合作对接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资源,定期举办长三角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合作对接活动。

(四)深化博士后工作校地战略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双一流高校的战略合作,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等对接,开展“博览苏州”活动。探索在大学科技园等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基地设立“博士后联合工作站”,依托大学科技园的人才和学科优势共同建设产学研合作平台。

(五)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点运行质量。开展博士后工作评估,调整苏州市人才科技工作评价监测体系博士后相关指标,将建站数改为招收数,完善市场化评审机制,加强博士后课题全流程管理,以博士后高质量发展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产业化。

(六)完善博士后服务机制,完善博士后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博士后设站企业项目需求和技术需求。充分发挥省、市博创中心作用,通过加大博士后投融资对接力度,促进博士后留苏创新创业。鼓励各地通过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联盟、博士后联谊会开展联谊、沙龙、培训等活动,加强博士后和设站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

再次感谢你们给予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全市博士后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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