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苏兴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徐秋林因工受伤,经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捌级伤残,因通过邮寄、上门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2020)工第01865号,现予以公告,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领取《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