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热点咨询

国家规定每年三八妇女节可以有半天休假,如单位未安排女职工休假是否应当要额外支付工资?

时间: 2024-04-01 11:19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女职工放假半天。劳社厅函(2000)18号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