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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户籍已迁至苏州市区,在老家有养老待遇,但没有医保待遇,可否在现户籍地社区参加居民医保?

时间: 2020-06-01 11:16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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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结算年度起,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含异地领取养老金人员),全部纳入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范围。因原不符合参保条件、未在2020年度非就业居民类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可参照新符合参保条件的日常申报对象,在结算年度内办理2020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后,从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非就业居民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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