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延迟复工期间员工上班是否按加班工资计算?
时间:
2020-03-02 16:06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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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取延迟复工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2月8日、2月9日是休息日的,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鼓励用人单位以适当方式对2月3日至2月9日工作的劳动者给予关怀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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