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互动服务>12333录音
目前医疗期规定参考哪个文件?文件中是否有关于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10-08 09:00   访问量:

 1.目前医疗期参考文件为: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和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
     2.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最低三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医疗期规定参考的文件及病假工资标准是什么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