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5月1日起,苏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征缴费率,统一下调至16%,职工个人征缴费率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费率不作调整。市区企业养老保险比例是否下调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07-02 09:00 访问量: |
自2019年5月1日起,苏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征缴费率,统一下调至16%,职工个人征缴费率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费率不作调整。市区企业养老保险比例是否下调